在清王朝建立之前,滿人的服飾統稱為滿服,滿人服飾在當時受周邊民族影響頗大。特別是效仿了金、遼、蒙等馬上民族之衣裝習俗。眾所周知,滿人的前身為女真,而女真族在宋時就已經南下佔領宋朝半壁江山。女真創建金朝入主中原後,強令漢人習女真之俗。
而滿人為適應遊牧狩獵生活,在而後的女真服飾基礎上,借鑒了蒙族袍裝的瘦長,袖口狹小等特徵。满服与汉服的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满服用纽扣而汉服则用衣带。
满洲灭明建立清后,强迫汉人削发、改穿满洲服饰,违者常常被处死。因此汉服消亡,满式服饰成为主流。
直到民國初期,由於中西方文化發生碰撞,逐漸模糊了滿漢之間的民族界限。旗袍被漢人作為自己的服飾繼續沿用,民國一十八年四月,國民政府正式將旗袍作為「國服」。之所以啟用旗袍,而不是明朝以前服飾,還有一原因是應為旗袍當時屬於各朝服飾中最簡化,且擁有輕便、易用省工、省料等優點,且紐扣的形式也便於穿著。這些都是適合當時歷史潮流的。爾後,長袍改短襖流行,其用意是漢人將旗袍的狹長剪除,和剪去辮子同理。領型也出現了前高後低的元寶領。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期,經民國各界人士的使用過程中的改良。女式旗袍袍身逐漸減短,腰身變窄,下擺收小,同時開衩變低,領型變矮。男式旗袍精簡了繁瑣的裝點修飾,腰身寬鬆,袖口寬大,領前低後高,加寬下擺,提高開衩,最後發展成了長衫。三十年代,學生運動的興起,女性接受維新思想,開始上學,於是旗袍作為輕便制服出現。
爾後,旗袍不斷被改良,一直到文革。旗袍加入了漢族服飾的元素,且在民國時期被改良多次,其實已經能算是滿漢共善的服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