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就是現代社會中接受人民委托,管理公共事務的人。不管公务员范围如何界定,都有一个共同特点,即依法履行公职、有人员编制限制、由政府财政保证其工资和劳保福利。世界各国现代公务员制度对待公务员的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,一是小范围的公务员,以英国为代表;二是中等范围的公务员,以美国为代表;三是大范围的公务员,以法国为代表。
歷史
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沿於
英國的
文官制度;而普遍認為世界上最早以
考試方式取錄公職人員的是
中國。
隋唐年間的中國即設
吏、
兵兩部選拔文官及武官,及後又有
科舉制度。
現代公務員制度
英國
英國的公務員原來稱為 Crown servant ,即國皇╱女皇的僕人,至近代改為 Civil servant ,通常譯為“文官”。指中央政府系统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,不包括经选举或者政治任命产生的
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、政治秘书等政务官。许多
英联邦成员国家属于此类型。特點是:
- 政治中立:公務員不會因政權(執政黨)的更替而更換,公務員主要的工作是執行政策,而非制訂政策;政策失敗,公務員亦不用下台,以確保社會穩定
- 擇優而任:公務員由一相對中立的考試制度招聘,以確保公務員的才能
香港
香港的公務員制度大部份源自英國,但有一點不同,就是香港的
政策局局長(負責制訂特訂範疇的政策,類似英國的部長)原本也是公務員,而非像英國的部長般是政治任命,犯錯即要下台;要解僱公務員亦非常困難,香港人因而稱之為「鐵飯碗」。亦由於這個制度使
行政長官有很大制肘,引致前行政長官
董建華推行
問責制改革。
- 在香港,警察其中的一個俗稱是公僕(公眾的僕人,由英語Civil servant直譯而來)。
職業 | 政府
Öffentlicher Dienst | Civil service | Avalik teenistus | Pegawai negeri | 公務員